本文摘要:从2018年1月1日起,广州市物业专项修理资金(全称“修理资金”)用于业务劳改至各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从2018年1月1日起,广州市物业专项修理资金(全称“修理资金”)用于业务劳改至各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昨日,记者从市寄居建委得知,广州市物业专项修理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s://wxzj.gzcc.gov.cn全称“物维系统”)月底2017年11月20日在全市月上线运营。为强化“修理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提升网上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构建物维系统全程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控修理资金安全性,从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需再行在物维系统明确提出修理资金用于业务申请人,才能到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登录的窗口交件。
据记者理解,《广州市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于方案中修理和改版、改建项目的费用支出总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应该获取审价报告(修理资金筹措和用于规约另有誓约或过双半数业主表示同意不审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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