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中国网地产讯 13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报》(以下全称为“通报”)。
中国网地产讯 13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报》(以下全称为“通报”)。通报对此前深圳公布的“731”楼市政策展开了补足。通报规定,合乎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商务公寓可不划入深圳“731”商务公寓限售范围。
1、2018年7月31日(含31日)前改版单元规划早已批准后(不含规划改动或者调整情形)的,批准后的改版单元规划中确认的商务公寓;2、2018年7月31日(含31日)前改版单元规划未予批准后,但早已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或者区政府(不含新区管理机构)审查会通过,并已完成审批或者正在审批的,审批的改版单元规划中确认的商务公寓;3、2018年7月31日(含31日)前已获得市、区政府用地国家发改委的征地归还地;4、2018年7月31日(含31日)前土地整备利益专责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审核的。通报同时特别强调,只出租不售的商务公寓不得用作房屋迁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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